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是指违反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有关党和国家组织工作方面的原则、规定和制度,依照党内法规应当受到党的纪律追究的行为。
(1)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
(2)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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